中国水利学会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光华工程科技奖提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9-23 09:44

光华工程科技奖由光华工程科技奖励基金会设立,主要奖励在工程科学技术及工程管理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杰出成就的中国工程科技专家。按照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光华工程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水利学会现组织开展提名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非院士候选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候选人如为院士,年龄不受限制。候选人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一)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生产、运行、管理等方面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有重要贡献者;

(二)在工程科学技术及管理领域有重要发现、发明,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成绩杰出者;

(三)应用本人研究成果、发明创造,发展高新技术及相关产业,成效特别显著者。

二、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推荐1人参评。中国水利学会推荐至中国科协人选不超过4名,其中院士不超过1名。

三、提名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提名优秀工程科技人才,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提名承担国家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工程科技人才。

(二)提名工作应关注长期奋战在科研和工程一线,特别是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科技人才。关注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工程科技人才。关注西部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工程科技人才和女性、青年工程科技人才。候选人只能通过一个学会提名。

(三)严格提名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四唯”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存在夸大成果的学术价值、示范效果和经济效益、成果署名及完成人排序与实际情况不符、未经协商一致单独申报多机构合作的成果、将团队或单位成果描述为个人成果等情况,将按照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如候选人被投诉,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提名人选:因品德失范、严重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未如实说明违反科学道德及论文撤稿情况、受到过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情况。

(六)《光华工程科技奖提名书》和附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需由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候选人材料凡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争议、投诉等,后果由候选人承担。

(七)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学会统一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四、材料报送

在学会提名、中国科协评审阶段,无需报送纸质材料,仅需按照“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有关内容。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人需实名注册“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在线填写《提名书》和有关附件材料等,上传本人签字的承诺页、不涉密证明。

(二)联系学会获得“推荐码”,凭“推荐码”提交至学会,各项填报信息以系统提示为准。(“推荐码”是建立推荐关系的重要标识,由学会提供给申报人)

(三)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申报人于2025年9月27日17:00前将提名书电子版(含word版和系统导出的PDF版)报送至学会。 

《光华工程科技奖管理细则》《光华工程科技奖提名书》等相关资料请从中国工程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ae.cn(人才培养/光华工程科技奖/光华奖提名)。


联系人:杜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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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10-63202817,1831033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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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光华工程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